• 酒信息网-酒水名酒招商加盟代理网欢迎您!
  • 资讯
  • 百科

首页>资讯>我国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

我国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

2009-04-28 10:40:00来源: 阅读量:6

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(记者刘诗平、白洁纯)中国政府网27日公布了《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》。《批复》同意建立由银监会牵头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,以加强对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,防范化解融资担保风险,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。

  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责是:在国务院领导下,研究制订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,拟订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督管理制度,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中的重大问题,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对融资性担保业务进行监管和风险处置,办理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 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商务部、人民银行、工商总局、法制办、银监会组成,银监会为牵头单位。联席会议召集人由银监会主席担任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银监会,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。

 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。根据工作需要,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,研究相关工作。

  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要求是: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,主动研究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工作的有关问题,积极参加联席会议,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。互通信息,相互配合,相互支持,形成合力,认真做好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有关工作。

版权与免责声明: 1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酒信息网-酒水名酒招商加盟代理网”的所有文章,均为酒信息网-酒水名酒招商加盟代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文章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文章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酒信息网-酒水名酒招商加盟代理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 2.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酒信息网-酒水名酒招商加盟代理网)的文章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文章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 3.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